Harry Potter

  歷經了七年的時間,總算是把"Harry Potter"給等到了結局了。閱讀第一本的時候,是因為整個潮流的風糜。還記得那個時候我才高三。書裡沒有什麼堅澀的詞句,有的是詼諧有趣的內容。一個小孩子的思考模式,帶著他一個接著一個的冒險故事。

  1965年哈利波特的作者J.K.羅琳(Joanne Kathleen Rowling),出生於蘇格蘭南格洛斯特郡的一個中產家庭,父親Peter是個航空工程師(目前已退休),母親Ann是蘇格蘭和法國混血兒,在實驗室擔任技術人員(1990年因肝硬化去世,享年45歲)。羅琳長大就學後,擁有法國埃克塞特Exeter大學法文和古典文學學位,由於哈利波特的成名,羅琳也因此獲母校授與博士學位。羅琳自六歲開始練習寫作,寫了一隻兔子拉比特Rabbit的故事,另外她也曾寫過兩部未出版的小說。

  1990 年開始構想哈利波特,以後五年內她陸續構思了七集的情節,準備寫出哈利波特就讀魔法學校七年之間所發生的魔幻故事。第一部作品「哈利波特的神秘的魔法石」是在葡萄牙開始動筆的,當時她畢業之後隻身前往葡萄牙發展,任教英文,隨即和一位葡萄牙的新聞記者墜入情網而結婚,但這段婚姻只維持一年,生下一個女兒潔西卡Jessica。

  1993年離開葡萄牙,帶著只有三個月大的女兒回到蘇格蘭首府愛丁堡的單親媽媽,因為找不到工作,只能靠著微薄的失業救濟金母女相依為命,棲身在愛丁堡一間沒有暖氣的小公寓,為了逃離自己所租的又小又冷的房間(另有報導說她為了省下暖氣的錢),所以羅琳總是帶著女兒窩在住家附近的象屋咖啡館寫作(因此養成在咖啡館寫作的習慣),因為沒錢點餐,總是點了一杯卡布奇諾,在女兒熟睡之後,她就拿出一疊稿紙和一隻黑筆,一字一字的繼續完成哈利波特第一集的故事,女兒睡多久她就寫多久(幸虧咖啡館的人真是好心,不但沒有趕她走,有時還會同情她,請她喝免費的咖啡,否則我們現在就沒有哈利波特好看了)。可是這本書在當初卻被一再的被出版商拒之門外,有人認為書中情節和語法都過於複雜,有人認為故事太長,有人認為用寄宿學校作背景非常不合時宜,有人認為學生不可向師長撒謊以及背後批評師長,有人認為童話不可有毒藥、巫術和暗殺,但羅琳卻不肯妥協去修改情節。

在象屋咖啡館(Elephant house café)的大窗戶,它是這樣告示世人的﹕

「哈利波特的誕生地
現在為您服務各式啤酒。」

  1997 年第一集的「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幾經波折,終於由英國的Bloomsbury Publishing Place出版公司的副總裁拉云獨具慧眼,簽下哈利波特的出版權和全球發行權,從而造就了文壇與商場奇蹟,Bloomsbury公司也因此獲利大增,有希望成為全球第二大童書出版公司,令其他出版社搥胸頓足、後悔莫及。(哈利波特在美國則由Scholastic Press Inc.學者出版公司出版)

  想當初,羅琳收到第一張版稅支票,十分珍貴的存入銀行,因為她不知道還有沒有下一張版稅支票,後來得到蘇格蘭文藝評審會一萬二千美元的獎助金,她就又埋頭繼續撰寫第二部,這時的她還是沒沒無聞。


  1998 年完成第二集的「哈利波特消失的密室」。在這其間,經過讀者閱讀後的巨大迴響與口碑,以及出版公司運用各種管道的高明行銷策略,包括對作者羅琳身世的坎坷與作者本書的俏麗身影、和記者之間的對答如流,使得在當時高經濟成長的大好環境下,人們總要找一些有趣的事情來風靡一下,哈利波特幽默、冒險、懸疑、神秘的綜合味道,正好擊中了大人與小孩的新口味,哈利波特就如同燎原之火愈發不可收拾。


  1999 年完成第三集的「哈利波特-阿茲卡班的逃犯」。推出之後更是勢如破竹,羅琳名利雙收,已成為「英國在職婦女收入榜」的季軍。這本書錦上添花發別榮獲大不列顛年度最佳作者暨最佳童書、史馬堤書卷獎金牌得主、惠特比最佳童書獎、英國書商協會年度最佳作者、FCBG童書獎暨最佳長篇小說獎、Buchmarkt雜誌票選年度最佳作者、 Talk雜誌年度最佳圖書。


  2000 年7月8日完成第四集的「哈利波特的明火高腳杯」(香港譯名),聲勢更是不同凡響,光是在英國上市當天就賣出三十七萬二千餘冊的精裝本(在國外網路預購及直接向書局預購相當盛行)。在美國推出前夕,更有許多睡眼惺忪的兒童排隊守候在書局前以便搶購,本書的銷售量高達三百八十萬冊,而且持續加溫中。雖然這本書在推出之前,她又花了三個月的時間修改一處重大的失誤,但總算能及時推出。出版之後,羅琳被她的母校埃克塞特Exeter大學授予了博士學位。

  台灣中文版第一集在2000年6月23日推出,半年內售出43萬冊。台灣中文版第二集在2000年聖誕節推出,首賣會「消失的密室」精裝限量珍藏版1234 本在台北誠品掀起搶購旋風,100分鐘內搶購一空,還有一堆人買不到,當場悔恨交加。2000年底,羅琳宣布長篇故事哈利波特的第五集不會在2001年出現,另千萬讀者大失所望,一向做事頗有原則的羅琳,在現實壓力下也會有無法堅持的代誌,真是形勢比人強,不過這樣一來就可以更延長哈利波特的生命力,這和星際大戰或侏儸紀公園的好萊塢電影部不也都是如此吊人胃口的嗎?但羅琳承諾會推出二本相關的小書來平息讀者得沮喪。

  2001 年,羅琳果然已抽不出時間按照進度寫第五集,她忙著在歐美各地促銷前四集哈利波特,協助製片商拍成電影(包括主要演員的選定,堅持男主角一定要由英國小朋友飾演),照顧已經七歲的寶貝女兒,參與電玩遊戲的概念設計,還有一大堆的哈利波特週邊產品(衣服、帽子、撲克牌、大富翁、著色畫、筆記書、貼紙….等等)。

  2007年,故事走到了終點。終於,又完成了人生中的另一件大事。以前,每當把一部作品從頭到尾的結束之後,總是不免些許的落沒;現在的我,卻有了新的感受,這是一種感動。而羅琳現在也已成為世上最成功的女性之一。她仍然為了公益活動,而繼續撰寫著與"霍格華滋"相關的工具書籍,像是"怪物書"之類的。謝謝她的努力…也謝謝她持之以恆的寫完這套書籍。

  另外…我發現,維基百科也有寫上她的資料…嗯,果然是個大名人!!
文章轉載自
當老頑童遇上哈利波特
獅子老師的山居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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